配偶移民被拒:“移民局说我与妻子可能是兄妹”

据墨尔本《时代报》报道,一名澳大利亚公民因妻子的配偶移民申请被拒展开了长达六年的诉讼,而移民局给出的拒签理由是这对夫妇可能是同一个母亲生育。

The Partner visas allow the partner or spouse of an Australian citizen, Australian permanent resident or eligible New Zealand citizen to live in Australia.

Source: Pixabay

据墨尔本报道,一名埃塞俄比亚裔的澳大利亚公民因妻子的配偶移民申请被拒,展开了长达六年的诉讼,而移民局给出的拒签理由是这对夫妇可能是同一个母亲生育。

现年48岁的Daniel Tadese一直居住在墨尔本的West Footscray,他在2012年为妻子Genet Abebe申请了配偶签证,但当时的DNA测试结果构成“中等强度”的证据,证明这对夫妇为同母所生,相较于完全不相关的个体,这对夫妇为同母兄妹/姐弟的统计学概率是66:1。

基于这个理由,澳大利亚移民局拒绝了Genet Abebe的签证申请。但Daniel Tadese对此并不认同,说“不可能”,因为夫妇两人的家族生活在埃塞俄比亚的不同地方,且在结婚前从未见过面,两人是相亲认识。

Tadese说两人2012年在埃塞俄比亚举行了婚礼,这段婚姻被当地法律所认可,并指出主持婚礼的埃塞俄比亚东正教教堂是不允许同母/同父的兄妹/姐弟结婚的。
Partner Visa
Source: SBS
拒签之后,Tadese开始了上诉,目前为止已支付了超过2万澳元的法律费用,但行政上诉法庭去年正式确认了拒签,促使Tadese向联邦巡回法院提出最终上诉,他要再等待一年多才能等到听证会。

Tadese坚持,由于DNA测试不能提供更高的准确性,所以法院应该考虑更广泛的证据支持。

他的这个观点得到莫纳什大学高级讲师Maria O'Sullivan博士的支持,“我认为当局不应仅仅关注DNA测试一点,因为还是有一点点可能性,那就是这个测试结果有误。”

目前,Tadese的努力已经坚持了六年多,虽然在2014年诞生的儿子拥有了澳洲国籍,但Genet Abebe被拒签的结果导致家庭无法团圆。

内政部发言人表示,考虑到隐私,内政部无法就个案发表评论;尽管澳大利亚一般会承认海外婚姻,但若这段关系不符合澳大利亚婚姻法的规定,那么配偶移民申请会因此被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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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18 October 2018 3:19pm
By Helen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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