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1」向四千員工償還 1.73 億元欠薪

連鎖便利店「7-11」早前剝削員工工資,最嚴重的情況僅向工人支付低至每小時十元的現金薪水,目前已向超過四千名涉事工人償還 1.73 億元的欠薪。

7-Eleven corporate signage is seen in Melbourne, Monday, Aug. 31, 2015. A joint Fairfax-Four Corners investigation found up to two-thirds of 7-Eleven stores could be underpaying workers. (AAP Image/Julian Smith) NO ARCHIVING

Source: AAP

早前,、《時代報》及澳洲廣播公司《四角》節目偵查報道揭露連鎖便利店「7-11」存在「系統性」剝削後,公平工作調查專員署(Fair Work Ombudsman)就個案開展調查,發現旗下多間特許經營商刻意向員工支付較法定水平為低的工資,並藉虛構公司紀錄隱瞞欠薪。

指,特許經營商普遍要求員工向僱主退還高達半數已支付的工資,並強迫員工超時工作但不獲支付薪金;而這些員工大部份均為移民勞工。
公平工作調查專員署的指,「7-11」總公司(7-Eleven Stores Pty Ltd)雖然強調根據勞工法「推廣(特許經營商)遵守法規」,「但未有適當地揭露及處理(不當行為)」。

總公司經已由 2015 年 9 月至 2020 年 5 月,向所有涉事特許經營商的 4,043 名現職及前任僱員,支付合共 $173,610,752 款項,包括工資、利息及退休公積金供款。

早前,調查專員署經已向 11 間特許經營商提出法律訴訟。該批特許經營商被判處合共 180 萬元罰款。但作為特許經營授權者的「7-11」總公司由於並非被欠薪僱員的直屬僱主,未有被直接起訴。

調查專員署表示,事件被揭發後「7-11」總公司過去三年與當局充份合作,並就其支薪系統及工資計算系統進行一系列大幅改革。新引入的措施包括以生物特徵記錄員工出勤時間,要求員工使用指紋登記上下班,並使用容貌識別技術與值班表進行比對,以確保準確紀錄員工的工作時數。

另外,其他新措施亦包括要求全線分店僱主向所有員工透過電子系統支付工資、強制要求所有新僱員進行關於僱傭條款的網上培訓、設立內部調查小組,並在特許經營商手冊內加入全新關於僱傭條款的章節。

新引入的技術、系統及工作流程耗資超過一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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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blished 30 October 2020 2:45pm
Updated 30 October 2020 3:01pm
By Winmas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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