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姐(Jessie Qin)在與在網上認識的華人地產發展商分手後,在社交網站上發文自己遇上「性騙子」,更形容男方是「裝扮成天使的惡魔」。男方向秦提告,對其聲譽作出影響。
Jessie 敗訴,維州法院裁定她需為男方賠償 15 萬元,作賠償金。
事件的提告人,王先生(Barry Wang)現年 40 歲,是位於墨爾本的地產發展商。
兩人於 2018 年,在約會網站 Seeking Arrangements 上認識。兩人火速相戀,但好景不常,兩人終在 2020 年分手。
在兩人分手後, 秦小姐在社交網站上發表多篇帖文大斥王先生不是,更在微信上發文形容王是「猖獗的性騙子」和「裝扮成天使的惡魔」。
王對於秦的指訴提告,指出她的誹謗讓他造成他個人品格的影響,向她索賠 35 萬元。
周五(12月3日),維州法院克萊頓(Julie Clayton)法官作出裁判,判秦小姐敗訴,並須就發表的內容向王作出 15 萬元的賠償。
判決中更永久禁止秦女士進一步發表她的任何誹謗言論。
克萊頓法官表示,王在閱讀網上指責他不道德、操縱和控制以及讓女性喝醉並與她們發生性關係的帖子時感到「震驚和羞愧」。
她表示這些帖文為人帶來嚴重傷害,這些指控更包括犯罪行為。然而,根據兩方提出的證供,「證據並不支持秦小姐的指控」。
在王提交給法庭的文件中,王先生聲稱秦在了澳洲鄉村八卦微信群內發文,以發洩對他們分手的憤怒。
在帖文中,以「墨爾本離婚單身老渣男,打著開發商的名義到處騙色」為題,並詳說她與王的交往過程。
在文中,指稱王「把自己包裝成一個成熟穩重,有事業心顧家的絕世好男人形象」,但「其實是一個心機男(Boy),擅於心計,背地裡同時曖昩著好幾個女生,還總說自己是單身」。
2019 年 11 月,王封鎖了秦,但他們在農曆新年再次聯絡並發生性關係,然後在去年 2 月 13 日他告訴她再也不要聯繫他。
一個月後,她要求他償還她為她購買的一些物品(包括口罩)的 73.80 元,然後他轉給了她 100 元。
當她隨後要求他退還兩件小禮物——一桶防曬霜和一瓶凝膠——,他又轉給了她 200 元。
克萊頓認為秦小姐表示認為王先生想娶她並為女兒找繼母的說法「牽強」。
王先生和法庭表示,認為兩人的關係並不認真,他表示從未前往秦小姐的家,也沒有見過她的任何朋友,也沒有出去約會。
同時,他亦表示認為秦只是利用他領取簽證,有感被利用因此與她分手。
王亦在法庭上出示過往與秦的聊天記錄,秦在聊天中提及不是要求王與她結婚,只是要同居證明,證明兩人1同住。
但王擔心漏露個人信息,而且留有記錄,斷言拒絕。
王表示秦多次提及簽證問題,並要求他造假欺騙政府。
在庭上秦表示有關簽證的事只是戲言。兩人就其說法各執一詞。
最終法官認為秦的說法說服力不足,判其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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